更新时间:2022.03.24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而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
申请破产,首先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
破产需要申请。若是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申请破产,首先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
债权人申请参加破产程序有两个重要意义。首先,某个或某些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其它债权人申请参加,不仅体现了破产债权一律平等的原则,使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不因其他破产申请的提出而丧失,更重要的还在于,当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撤回申请后,该参加的债
公司申请破产后,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破产申请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债务人、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一、登报公示: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销社: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
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增资的主要费用应是对于增资部分注册资本金实缴部分。公司增资的主要流程为以下: 1、公司增资股东会决议需全部股东同意公司此次增资,且出具股东会决议书、公司
如果是刚刚成立的新公司,初步领取的是三级资质,需要带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还有劳动合同等等材料,到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等手续。获得资质后,要等一年之后,才可以转变为正式的三级资质,注册的资金需要达到5O
公司资不抵债清算破产的程序主要有: 1、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2、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 3、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4、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到工商部门审核企业名称; 二、到事务所领取验资所需要的表格,到银行投放资金,验资; 三、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四、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机构代码证办理; 五、到辖区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六、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