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为主债务
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
委托书可以签字也可以按手印,也可以即有签字又按手印,无论是签字或捺印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在民间按手印一般是为了加强信任度,另外对于不会写字的当事人就只能按手印。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连带保证责任是有保证期限的,连带保证有约定期限的,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债务提供担保,而保证人是担保债务的重要方式,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两种。
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但当事人约定的期限要晚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担保期限是六十日内,该期限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连带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法律规定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则保证的期限按照约定期限来计算。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期限有4种情况,有一种情况是按双方约定的期限确定;有3种情况,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期限 情形1:没约定保证期间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
1、担保人是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以担保物承担责任。如果是保证担保的,当事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2、担保人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而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