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组织等关系的远近来确定。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会由父母来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
民法总则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包括以下: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指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等人担任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按原则指定监护人的原则是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
法院确定监护权的因素有:监护人的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被监护人的年龄、性别以及他们自己的意愿。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民法总则指定监护的相关规定是: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民法总则的近亲属规定与监护人相关的内容有:作为未成年或者其他疾病的病人都需要监护人,而如果法定的监护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或者失去监护能力的,就可以由近亲属来监护。
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关于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遗嘱指定监护”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监护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
变更监护人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有:监护人有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合法利益、严重侵犯被监护人权利行为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依法决定撤销,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变更监护人。
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是: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贷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例如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