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非法私藏枪支罪立案标准是: 1、非法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违规销售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枪支销售企业具有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没有贩卖制造枪支弹药罪,只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3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为: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的非法出借行为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2、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后果的; 3、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非法运输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 (一)行为人非法运输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运输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私藏枪支弹药立案标准有: 1.非法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等。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 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非法储存枪支罪的案件,所适用的刑事立案标准包括:非法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等。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报失踪人口立案标准为如果是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治安案件的,一般会立马立案受理并进行调查;如果是报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案件的,需要符合该失踪人口失踪满两年、报案人是其利害关系人等条件才能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储存枪支立案标准: (一)非法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借给无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用作借债质押物的;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以及具有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
私藏枪支弹药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 2、非法持有、隐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发以上或其他非军用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