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0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40至70年,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 (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 (2)土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使用者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土地使用者不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则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赔偿。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能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出让方式包括拍卖、招标挂牌方式和协议。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包括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指的是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当事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
中国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立案条件: 1、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再犯的;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达到相关规定的数额标准的。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量刑标准为: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