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中规定的登记离婚的冷静期是强制性规定。 双方在申请离婚后,任何一方30天内都可以反悔撤回离婚申请。同时30天期间届满后,双方也要在届满后的30天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任何一方不领的,均视为申请撤回离婚申请; 但需要注意的是,
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床头吵架床尾和,可冲动离婚的人也确实大有人在。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一是2018年07月18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作出以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决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 另外,若夫妻双方没
离婚冷静期主要有以下规定。法律规定从双方登记离婚开始30日内,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而双方都没有申请撤回的,可以认定为双方否同意离婚。在冷静期满之后,双方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如果有一方撤回离婚
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一般是指夫妻离婚时,政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给予双方三十日反悔的期限,且在此期限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法已废止。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是政府强制要求夫妻
离婚冷静期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
离婚冷静期主要有以下规定。法律规定从双方登记离婚开始30日内,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而双方都没有申请撤回的,可以认定为双方否同意离婚。在冷静期满之后,双方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如果有一方撤回离婚
离婚冷静期的计算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婚姻冷静期的期限为三十天。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