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因为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是损害填补性原理,即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目的在于督促合同相对人履行合同,弥补因违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因此,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违约金金额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低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违约金的性质一般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可以认定过低。
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提出要求的一方,需要出示相应的证据资料,证明违约金确实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提供违约金数额的,没有数额限制。
合同违约金比例太低或太高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太低或太高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整。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予以适当减少。同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中违约金、赔偿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等属于对违约责任的约定,约定的违约金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予以调整,约定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以一并调整。
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损失的赔偿原则是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和可预期收益的减少。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责任条款,违约方如果认为违约责任过高,可以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标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违约金高于守约方损失的30%,可视为过分高。所以违约金的上限判断原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