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一人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是,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举证责任的倒置,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连带责任追偿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时是用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当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时适用。但是之时个例适用,而不是一经适用法人不再拥有法人资格。
一、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
车贷不还担保人负连带责任。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或不还贷款,担保人作为贷款的担保,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帮借款人将欠款还清,但是具体要承担的责任还是要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上的条款规定为准。 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股东不实缴出资的连带清偿责任如下: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2、股东通过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
选任过失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承揽合同中,发生人身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中的过失。 定作、指示及选任过失,可由积极的行为构成,亦可由消极的行为构成。前者
带薪缺勤是企业可能对各种原因产生的缺勤进行补偿,比如年休假,生病,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假等。带薪缺勤应当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计带薪缺勤两类。
连续三年社保指交社保累计满3年在社保缴纳期内,得在本地区累计缴纳3年以上的社保。这样的规定一般是购买商品房或者上学需要,如果是购房或者上学的,有的地方规定必须在本地区缴纳社保累计计算满3年。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的区别是:按份责任是指二人以上依法承担各自按份额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各方债务人都应当对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但是连带责任只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