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补办结婚证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
(一)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 (二)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三)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
领结婚证应携带《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证件以及材料,具体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1、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上需有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应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现役军人按部队文件规定须持军人证件和由团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
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
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以下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民法典》规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一般需要到派出所办理;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4)法定继承人证明。
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 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是: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4、初始登记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登记表。 2、提交申请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材料。 3、受理并审核通过后,核发房产证。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1、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
参保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户口本及复印件,特殊人群可能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及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以及2张1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