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
诉讼离婚需要收集的证据,具体如下: 1、身份证据,原被告基本身份信息; 2、婚姻关系证据,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主要是结婚证; 3、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证据,有关单位出具的原被告分居两年的证明等; 4、子女抚养证据; 5、家庭财产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 一、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
1、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张。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
离婚应提供的证据: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诉讼离婚的举证: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
离婚可以搜集下列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以及分居事实的书信或电子邮件等等;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
讼离婚需要收集的证据如下: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
1、双方婚姻关系及感情破裂的证据; 2、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抚养孩子有利条件的证据;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
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双方婚姻合法有效、当事人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相关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 一、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诉状; 2.户口本; 3.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4.结婚证; 5.子女出生证明,如要争夺抚养权,就需要提交请求支持子女由自己抚养的证据。 6.双方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提供以下证据: 1、结婚登记证书;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等等。注意掌握以下证据: 1、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2、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3、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
离婚诉讼回避需的证据: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