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没有获得合理补偿,被拆迁人已经和拆迁人签定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一般不可以拒绝搬迁;若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对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权: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
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拆迁决定的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拆迁方给予合理补偿。
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可以到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可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订立后,一
公路拆迁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可以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双方沟通未果的可以交由同级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拒签不合理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当及时收集证据、找出拆迁方的违法点,获取谈判主动权。 如果拆迁补偿数额明显过低,这其中必然涉及到拆迁方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作为。 要想掌控主动权,只有依靠法律对行政权力的规制,才能帮助自己获取一个平等协商谈判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
仓库遇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公平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