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3、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4、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5、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6、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7、债权、债务的处理;
夫妻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就是有效的。 反之,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夫妻双方要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后,再签订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条款;离婚协议所分割的财产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不能分割;协议写好后要双方签字。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先列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写明双方出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协议离婚; 3、财产的具体情况,包括财产的具体数额、产权所有人是谁等; 4、财产如何分割、分割的份额等; 5、双方签名并注明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的,要有6个内容。分别是:1、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年龄、具体的出生年月、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2、子女抚养、抚养费以及探望权;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4、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5、一方隐瞒或者转移财产的责
离婚财产协议书的写法: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要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码、结婚时间、生育时间、离婚原因; 2、双方必须同意离婚。不离婚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离婚协议书无财产的,可以按照以下内容写: 1、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 2、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无任何欺诈和胁迫; 3、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还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达成约定; 4、夫妻双方还需要对共同债务
离婚协议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离婚证书原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
离婚的财产协议应当载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财产明细和归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分割方式;签署协议的时间等。协议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财产离婚协议的内容是: 一、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现住址。 二、双方结婚时间,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感情不和的原因。 三、子女的抚养。 子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双方约定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手续完成后,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 在双方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
离婚协议上写的财产分配算数的。但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即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离婚协议,必须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时,该协议才生效。
协议离婚书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自愿离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 (4)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 (5)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