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发生医疗事故责任人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中医院负主要责任赔偿标准也不是固定的,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发生医疗事故责任人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根据
承担过错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承担下列责任: 1.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2.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中医院负主要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应当赔偿的费用包括护理费、就医住宿费、就医交通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