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能够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抚恤金等都属于死亡后具有专门用途的财产,专门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费用或者家属的精神抚慰,即使老人生前将丧葬费、抚恤金写入遗嘱的,也是无效的。立遗嘱人实际上只能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
女儿有赡养扶助老人的义务。老人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老人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老人,老人有权利到法院起诉,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般要是老人有工资的话,至少有一定的收入来源,生活不至于过不下去。但是老人有工资,并不代表就可以不给赡养费。因为在老人有工资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此时作为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就应当支付老人一定的赡养费。
如果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原则上只需提供精神慰藉即可,父母可以列为低保户,由国家供养;若非独生子女,则父母由有经济能力的兄弟姐妹赡养。 如果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可以要求孙子女赡养老人。
老人的赡养费应该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确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老人,在经济上应为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老人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照料。那么有人就问,是不是老人财产归谁谁赡养?肯定不是
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取证赡养老人的证据,可以通过向老人居住地的居委会申请开具相关证明,也可以通过了解情况的证人证言来证明。起诉追索赡养费的,被告方也就是老人的子女应当出具自己赡养了老人的证明,如果没有则证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