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1、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以及残疾人生活津贴等一些赔偿或补偿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 不属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有: 1、产生于结婚登记前,且未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2、男女双方自行约定结婚登记后产生的财产归为个人财产的; 3、其他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一、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人智力活
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以下财产,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大体包括以下几类:(l)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