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
关于重大劳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告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行为人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的,会这样处罚: 1、如果是属于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是,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如下: 1、一般情况下,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谎报安全事故,具有特别严重情节,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3、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行为人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的,会这样处罚: 1、如果是属于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该罪的主体是,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建筑工程索赔期限一般是28天。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