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9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犯罪构成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院对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如果破坏正在制造、修理、库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法院量刑规定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既遂处三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既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认定方式: 1、主观上,该罪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上,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上,该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 4、客观上,该罪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正在使用中的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破坏行为可以表现为积极作为的形式,也可以表现为消极不作为的形式。
依照本条和第119条的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依照《刑法》第一
对于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案件,所适用的立案标准为其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有以下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所谓其他易燃易爆设备,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如果是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2、如果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的后果达到严重标准的,如造成重大,依法应判处行为人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甚至可以判处死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有以下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所谓其他易燃易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