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宅基地申请是由村民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如果村干部故意为难,不给批,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可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
1、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2、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
1、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2、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
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有: 1、按年补偿,按年补偿宅基地指的是农民选择自愿退出宅基地后,国家会按照当地每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额度随着经济水平上下浮动,补偿年限为30年。 2、一次性补偿,宅基地一次性补偿,指的是农民
1、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2、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75平方米以内,四人的农户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100平方米以内,五人的农户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110平方米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宅基地的用地面积
农村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
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宅基地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以一户一宅为原则,达到分户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但是如果村里没有或者不够除外。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是无偿的,因为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取得宅基地需由本集体村委会或者村名代表大会决定后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通常是一尺五。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1、准备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地使⽤权证明、证明房屋所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