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效力待定合同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当事人约定情形的能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终止,当事人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尚处于追认法定期限内的;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尚处于追认法定期限内的; 3、其他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其主
认定担保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双方当事人表意真实;合同的条款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主债权债务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虽然从实质上讲是一种有瑕疵合同,但此种合同存在的瑕疵是可以修正的,许多情况下并不损害权利人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和相对人也追求合同有效的法律效果,基于维护交易秩序和保护相对人利益考虑,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物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签订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
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尚处于追认法定期限内的;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尚处于追认法定期限内的; 3、其他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包括了: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要使这三类合同有效,相关权利人必须进行追认。而法律规定的追认方式,就包括了明示和默示这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相关权利人
效力待定的合同指的是,合同签订后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符合特定条件方才有效,否则即为无效的合同。其具体种类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3、无权处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的财产转让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缺乏订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