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当事人不服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如果委托司法鉴定者及其家属对司法机构做出的鉴定不认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一般来说,在委托人初次与司法鉴定的机构签订好协议书之后的那天开始,三十个工作日以内,需要配合司法机构完成医疗事故的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以再次鉴定。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不能再提出鉴定申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鉴定,是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医疗事故鉴定由医鉴办作出。医疗事故的申请可以由患者一方,或医疗机构提出,也
对医疗事故再次鉴定不服的,可以向法官提起申请,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再次做鉴定。但是在申请再次鉴定的时候,需要具备充分的理由,不能只是以鉴定结论对本人不利为由,申请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除此之外,再次鉴定理由不充分的,那么鉴定结果被法官接受的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不服的只能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再次向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对再次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
流程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15日内可以再次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
15日内可以再次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