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1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做出的证据性材料,具有证据的性质,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具有鉴定结论的性质,也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的性质是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申请对其下级调查工作的一次复查核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的复核。
认定交通事故的行为的性质是很复杂的。有的人认为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仅仅是一种鉴定结论,起的是证据作用。有的认为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
我国的行政复议办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并不是交通事故的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的性质是,按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证据调查工作的一次复查核实。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3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
关于性质,它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过审查确认,即具有证明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做出的证据性材料,具有证据的性质,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具有鉴定结论的性质,也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的性质。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定职权作出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有权认定,人民法院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时应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