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4
一般信用卡诈骗管辖权归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司法机关。犯罪嫌疑人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管辖地的范围是在案发地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
关于信用卡诈骗立案管辖方面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主要犯罪地,包括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的成立起主要作用的行为地
信用卡诈骗罪的诈骗金额范围是: 1、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2、如果
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范围: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
我国刑法规定,认定:第一、冒用别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为了骗取别人财物;第二、区分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正确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第三、出现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不构成犯罪:不知道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误用别人信用卡或虽冒用
信用卡诈骗罪的涉案范围: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
信用卡诈骗罪的罪罚标准: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信用卡诈骗罪在哪个法院管辖取决于: 1、信用卡诈骗罪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 2、若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