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暂住证是外地人购买汽车的一种证明。如果是当地人,则不需要临时居留就可以。 1、车辆转让买方和卖方是城市的户口的,并且是自己的驾驶执照和驾驶执照,就不需要临时居留许可。 2、如果车辆从外地转移,如果买方想要在本市挂牌照,则必须持有该市的身份证
首先需要房东和租户同时到所在区的户籍室做登记,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东需携带房产证,及复印件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内容需包含双方身份证号码,并在签字处按指纹) 4、双方一寸照片两张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
派出所办暂住证时间需要不到15日,最长不能超过30日。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住宿旅店的可以将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
不需要:办理居住证(已经替换暂住证)需要的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9条的规定执行。《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
东莞办理居住证需要15个工作日。公民在东莞居住,需要办理居住证是需要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再带上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或者授权社区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
办暂住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
办理暂住证的,需要由本人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领。具体办理材料有: 1、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