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0
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
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二、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
1、自诉刑事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撤案。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调解和撤案。2、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不予立案的理由有:1、没有犯罪事实,包括危害行为没有发生、危害行为没有证据证明、危害行为未达到犯罪构成要件。2、有刑诉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犯罪嫌疑人已死亡等。当出现上述情况时,侦
1、侦查 (1)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程序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和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由被害人向刑事自诉案件的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提交刑事自诉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如果自诉案件缺乏证据的,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
对刑事案件进行初查,一般会在3日内立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3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管辖的,应当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3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由此
刑事案件的受理期限为七日,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期限为二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因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本辖区的,受理单位应当做好准备刑事立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比如暴力干涉婚姻罪、虐待家庭成员罪、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这种刑事案件,司法机关不能主动进行追究,要由当事人控告起诉,如果人不告不诉,则司法机关不会处理,不会提公诉,即这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