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税务行政强制措施如下: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税务行政管理可被视为行政学与税务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管理,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包括两类: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如人身管束、收容审査; (2)对财产的限制,如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共有: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其法律效果是不同的。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
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又根据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处罚具有惩戒性,不是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
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的惩罚,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按照下列程序来进行:先由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及时履行;然后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由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或者申请法院执行;再在执行完毕后,终结执行程序;最后结束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