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公安机关在必要条件下,可以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拘传,并对其进行盘问。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
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公安机关根椐你的违法行为及其性质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结案后的案件卷宗将永久性的保存在公安机关的档案部门,一般的行政处罚实施
有以下情况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属于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的会进行网上追逃。网上追逃的,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
属于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的会进行网上追逃。网上追逃的,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
属于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的会进行网上追逃。网上追逃的,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可以拘传一个人的情况: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公安可以拘留人的情况为: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 3、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4、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逮捕。
公安局立案的情况为: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同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并需要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可以直接逮捕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