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继子是有代位继承权的。但仅限于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而前述的子女包括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是否有代位继承权,要根据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来判断。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会包括与继父母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子女,和继父母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下,是可以代位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传统血缘关系和拟制血缘关系。
如果代位继承人也处于第一顺序,就按顺位关系来。如果代位继承人处于第二或第三顺序,那么肯定是排在第一顺序之后。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
代位继承应符合的条件是: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租父母等先于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
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会发生代位继承。此时应该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代为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情况,发生代为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
不能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为继承的主体不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且遗嘱人之前立有遗嘱的,则不再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于法定继承中。代为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在
代为继承的概念和特征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此时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所以其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反之如果继子女生前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则就不享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对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也有转继承,但因为继承法没有写入转继承,致使现实生活中的转继承没有法律依据,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