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如果在离婚前,公婆都去世,且没有指定财产只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就归儿子夫妻共同所有,那离婚时就是共同财产。如果已经指定是给儿子一个人,那就是婚内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在离婚后,公婆去世,那就更谈不上分割公婆的财产了。因为都没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媳妇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抚养的
媳妇对于公婆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承担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我国法律只规定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并没有规定媳妇赡养公婆的义务,也没有强制性的规范可供遵守,只能依靠道德和习俗。公婆与儿媳之间,虽然都是以父母子女相称,但并非以上所说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
媳妇有道德义务赡养公婆,没有法定义务赡养公婆;媳妇、女婿通常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因此他们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的赡养义务。如果在丧偶儿媳,对公婆尽法定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财产。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但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法定义务。夫妻结婚后将由夫妻双方共同照顾家庭,所以作为妻子理应协助男方赡养老人。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有辅助男方赡养老人的义务。
媳妇是没有义务赡养公婆的。民法典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道德义务上来讲媳妇有义务赡养公婆,但根据法律规定,儿媳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法定义务。夫妻结婚后将由夫妻双方共同照顾家庭,所以作为妻子理应协助男方赡养老人。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有辅助男方赡养老人的义务。
我国法律有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只规定,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儿媳妇只有协助丈夫赡养老人的义务。
媳妇不赡养公婆不犯法,因为根据《民法典》,儿媳和她的公婆不是法律定赡养义务的相对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他们自己的子女。但是在道德上,儿媳应当照顾公婆,儿媳妇自愿的可以赡养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