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这样规定高空抛物: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民法典高空抛物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不仅需要民事赔偿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
民法典高空抛物责任承担主体是: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人。 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民法典高空抛物房东没有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房东没有尽到安全提醒义务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高空抛物的,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出租人不是抛物者,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房东一般没有责任。租客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在责任主体明确的情况下,由明确的责任主体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房东没有尽到安全提醒义务的除外。
若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受侵害人应当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在车辆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车辆损失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高空坠物砸到车辆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六条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
防范建筑施工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不得随意
如果业主高空抛物伤人,物业一般没有责任。一般来说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若房东可以证明自己对于该高空坠物无任何管理或是维护的责任,则可以不对受害方负担任何责任。但是房东不得对抗受害方的清偿请求,如果被砸的人向房东索取医疗费,房东仍需赔付,之后再向租客进行追偿。
高空坠物没伤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针对人身伤害的,没有人员伤亡,那自然就不存在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论是高空坠物或高空抛物,只要致人损伤都会被认定是侵权行为。如果能找到侵权人,责任肯定由其承担;如果侵权人不出现也找不到,按照规定,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