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6
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主要是发现相关单位,在思想政治教育、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方面的问题,而作出的建议文书。检察建议书的结构及写作格式如下:1、标题,分两行写明制作文书的检察院名称和文书名称;2、编号,写明建议书制发的顺序号;3、受文机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
当事人的这个问题表述不太妥当,实际有罪无罪并不是批准逮捕能决定的,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审判,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足,排除合理怀疑,才能确定有罪并判处刑罚。因此,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诸多因素来考虑,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司法机关所掌握的
检察院不起诉是无罪,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检察院刑事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诈骗罪的案件需要经过检察院,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警后,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要将案件移送至检查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不可以调解。 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由法院宣判,走刑事程序。 但如果嫌疑人退还款物,法院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但不能够以此为由调解。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检察院在侦查工作中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依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
会,认罪认罚只是从宽处理,不是不予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的,如果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提起公诉。
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规定是检察院可以变更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刑事诉讼法》规定: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1、到了检察院之后还要经过法院审判才能知道要不要判刑。 2、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不一定要判刑。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3、对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罪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