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机动车交强险办理流程如下: 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 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据此,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一)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肇事逃逸交强险要赔付。交通肇事逃逸不是交强险的免责范围,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交强险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保险公司将依法承担第一顺位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交强险的保险理赔,有: 一、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时 所谓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是指被保险车辆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全部责任,此时保险公司在保险有责责
货车交强险赔付具体如下: 1、交强险责任限额在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交强险责任限额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
货车交强险的赔付如下: 1、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撞车后申请交强险赔偿的具体程序: 1、立即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按约定履行理赔义务。
机动车交强险过期未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