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为: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的非法出借行为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2、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后果的; 3、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事涉枪案件中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罪的立案标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应该立案追诉。
报失踪人口立案标准为如果是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治安案件的,一般会立马立案受理并进行调查;如果是报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案件的,需要符合该失踪人口失踪满两年、报案人是其利害关系人等条件才能立案。
非法运输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 (一)行为人非法运输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运输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私藏枪支弹药立案标准有: 1.非法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等。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非法储存枪支罪的案件,所适用的刑事立案标准包括:非法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等。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 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后行为人故意不及时报告,使枪支丢失落人犯罪分子手中被予以持有、使用或因枪支走火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既遂,对行为人追究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认定标准有:本罪的犯罪形态是故意的,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知道丢失枪支的意图;本罪的过错形式是过失,其原因是行为人在发生严重后果时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本罪的过错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原因在于行为人对严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丢失
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要件是: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告;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丢失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