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行为之一的,由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对象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和国家枪支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枪支丢失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 (3)主要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枪的人员。 (4)主观要
电动车被盗是否可以立案,要看符不符合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因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的不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会有所不同。比如北京地区盗窃罪立案标准为一千元,上海地区盗窃立案标准为两千元。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非法出借枪支,有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之一的情形。
私藏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非法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运输枪支罪立案标准是: (一)非法运输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运输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条的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
非法私藏枪支罪立案标准是: 1、非法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违规销售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枪支销售企业具有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没有贩卖制造枪支弹药罪,只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