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配偶死亡财产的分配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除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所有财产分割的,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应当分割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平等。缺乏劳
集体企业破产财产按照以下步骤清算: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
农村集体户口是不同于农村户口,属于非农村户口,就是以转为城市户口了,但在城市内没有房子,不能当独成户,就成为农村集体户口了,农村集体户口不能在农村享有自己的土地及相关补贴。 农村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继承财产分配如下: 1、继承遗产时如何分配遗产取决于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按遗嘱要求分配,法定继承人平均或协商分配; 2、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 3、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婚姻离婚财产的分配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离婚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对财产进行分配: 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离婚的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3、承租人及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宅基地的权属归谁,谁就享有拆迁待遇。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
1、该房屋是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平均分割; 3、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户口分。 拆迁分房是即按户口本的数量分、也要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分。 1、如果您的房屋是城市房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人必须提供不少于原房屋拆迁安置,当然,您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2、如果是集体土地房屋(如农民自建房屋、农村
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标注的面积为准,以此作为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依据。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对于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