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仲裁保全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裁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一般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 查封、扣押或冻结,仲裁保全的决定权由被诉人财产所在地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行使。
当事人要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其他。
1,仲裁裁决在收到十五天后生效,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单位未按裁决执行的,劳动者可以在裁决生效后二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强制执行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单位有可供执行的财物,执行会比较快。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
申请人: 地址: 身份证: 被申请人: 住址: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15)办字第xx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查询,了解被申请人人的相关财产线索; 2、拟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到执行法院; 3、法院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
劳动仲裁申请人未按时出庭的,不可以再申请仲裁。申请人收到书面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撤回处理后,申请人重新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因此,劳动仲裁申请人无正当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