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 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金额是一千元。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综合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条件等情况,确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有关机关综合考虑是否足以保证相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的社会危险性大小、所涉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之后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但是要注意: 1、对严重暴力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回,在取保候审结束后,当事人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已交纳的保证金,没收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标准是:保证金的数额标准是视犯罪分子的性质,案子的情节,刑罚的轻重,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去确定保证金的数额。但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一般在一千元。保证金的收取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对保证金的处罚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保证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
退取保候审保证金流程如下: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到银行领取退还
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方式是由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一般不是缴纳现金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的。
取保候审后交保证金的方式为:当事人自己或家属携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亲自到银行去交纳,然后由银行开回执给取保候审的公安局。银行的回执入卷存档,除了回执,银行还要开一个类似存款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