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如下: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 (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 检察院的职能是什么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
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报告。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还要由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经过批准或决定以后,由承办人填写决定书,人民检察院据此正式
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和方法为: 1、审查。 2、调查。查阅、复印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破案等登记表册和立案、不立案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 3、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 4、审查不立案理由。 5、受理被害人控告。 6、通知立案的标准。 7、
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如下: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 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 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还要由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
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流程可以简单的表述为: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审查――决定再审(或予以驳回)――再审。 1、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主要包括: (一)法庭的组成是否合法,是否有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况存在; (二)审判案件
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为确保立案质量,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立案。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的程序是
1.法庭的组成是否合法,是否有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况存在。 2.审判案件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3.是否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和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4.审理中的决定是否正确合法。 5.有无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情况存在,对于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
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和方法为: 1、审查。 2、调查。查阅、复印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破案等登记表册和立案、不立案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 3、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 4、审查不立案理由。 5、受理被害人控告。 6、通知立案的标准。 7、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对认为侦查机关(部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被害人、举报人认为侦查机关(部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案件,实施立案监督。立案监督是《刑事诉
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和方法是: 1、审查。 2、查阅、复印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破案等登记表册和立案、不立案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 3、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 4、审查不立案理由。 5、受理被害人控告。 6、通知立案的标准。 7、决
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 1、审查。 2、调查。 3、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 4、审查不立案理由。 5、受理被害人控告。 6、通知立案的标准。 7、决定通知立案。 8、送达与告知。 9、通知立案后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