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代持股东不可以转让股权,擅自转让实际出资人的股权构成侵权及对代持协议的违约。代持股东转让股权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代持股东作出相应赔偿。
股权代持协议想要出让股份可以。实际出资人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出让股份的流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代持使实际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 1、在实践中,如果设定股权持有的目的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持有、以股权持有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这些股
股权代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订立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股权代持协议时国家允许的持股协议,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写的方式来达到股权代持的目的,因此只要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依法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代持股的股东没有表决权。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是: 1、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遭否定即使股权代持协议能够证明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当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仍然会被认定无效。 2、股东身份不被认可代持股关系
很多企业都会出现股权代持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具有法律依据。它的主要形式存在三种关系,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
1、代持股权是指公司的实际股东与工商登记显名股东不一致,该股权由显名股东代持。2、代持股权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后可以进行出售,如果名义股东将其代持股权私自处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处分股权行为无效,这时候法律会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股权代持合同是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本质上就是双方协议,属于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的双方意思自治行为,即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如无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所以
就是允许的,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股权代持,但是股权代持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股权代持,一般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