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裁定医疗事故应当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其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
医疗事故鉴定并不是必须要做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医患双方可以就发生纠纷后达成和解协议书,此过程是不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同时,若当事人选择走侵权之诉的话,也不需要继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因为在侵权之诉中,主要是确认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是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具体指的是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限是45日。这个期限是从医学会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截止。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一、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 二、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
患者及其家属只要可以证明: (1)、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关系; (2)、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患者及其家属只要可以证明上述两条,就可以了。剩下的问题:关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的
许多患者认为只要和医疗机构发生了医疗纠纷,就主张医疗事故,这个观点是不对的。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就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不再需要必须构成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