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
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是: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情节恶劣的加重处罚;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加重处罚;二人以上轮奸的加重处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
强奸罪情节特别恶劣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进行性交,或者采用任何手段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性交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包括: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
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罚依据的情况如下: 1、因违法的方法、手法、时刻等归于违法客观方面的现实特别而有必要从重处分; 2、因违法主体和违法客观方面的现实均特别而有必要从重处分; 3、因违法目标特别而有必要从重处分;等等。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从重处罚。 (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只要强奸的是幼女的话,都是要加重处罚的。
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为: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
强奸罪量刑的从轻情节有: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3、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
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
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从重情节,一种是酌定从重情节。第一类,因犯罪的方法、手段、时间等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特殊而必须从重处罚,如犯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第二类,因犯罪主体和犯罪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