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
刑罚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等。附加刑的种类: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五种: 1、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符合以下情况的刑事案件可以申诉: 1、审判人员在审理时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出现了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有瑕疵的; 4、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5、
抢劫具有自首情形能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判死刑的标准: 1、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
撤销缓刑假释的情形包括: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情形如下: 1、行政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根据这两个法律规范的规定都要给以处罚; 2、行政机关不认为这一行为触犯了刑法而认为只触犯了行政法律规范,因而对违法行为依照行政法律规范给以了行政处罚,而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从轻是法定幅度内较轻的一种处罚,比如可以行政拘留五至十日,决定行政拘留5日就算从轻了。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
1、侮辱、诽谤案(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尽管判处死缓也是判处死刑,但判处死缓的罪犯除个别以外一般不再执行死刑。这样,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对犯罪分子来说往往是生死两重天。因此,在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尚未对“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