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斡旋受贿,人们通常称之为“间接受贿”,或“居间受贿”,在我国刑事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是受贿犯罪行为的一种特殊类型。斡旋受贿是职务犯罪中较为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也是司法实践中在犯罪认定上较为复杂、存在争议较多的一种犯罪形态。
正当防卫根据我国《刑法》的定义,为行为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而防卫过当即为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
不当得利的效益受益人善意抑或恶意是指是否明知无法律上原因而受领。善意是指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反之,则为恶意。应当知道无法律上的原因,但是因为过失而不知,则不属于恶意。
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受益人因支付不足而接受他人基于支付行为转移的财产或利益的不当得利。这种缺乏付款的目的不仅可以是自始至终缺乏付款的目的,还可以是付款目的不存在,或者付款目的不达标。付款目的,即付款原因。付款人给予财产总是有一定的目的或原因,要
不真正义务的意思是减轻损害的义务,违反此种义务,仅使权利人蒙受不利益,而不发生损害赔偿问题。对不真正义务的违反,从本质上说是权利人对自己利益的疏忽或者放弃,相对方没有过错,因而不可归责于相对方。
索贿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所谓“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的行为。受贿罪中的受贿行为不仅包括收受,还包括非法向他人索取财物,例如金钱、有价证券、商品等等。受贿与行贿时相对应的两个概念。对于受贿人而言,其必须具
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使他人遭受损失,而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善意得利人取得利益,但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
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概念为:允许正当防卫人所作出的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上限。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
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产生的水果、原物的价格、使用原物的利益或者其他利益。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目标范围,即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因受益人是否善意而异。受益人是善意的。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获得的利益,则
1、纯公益事业单位大多数是财政拨款性质的比如说最常见的学校、福利院、收容所等等这些机构大多属于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公益性较强多半不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设立的。 2、准公益事业单位比如说科研院所,他们大多带有公益性质,为公共服务,但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持有期间内,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