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诉讼的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一方面,又是对委托代理人人数的限制,这种限制,既不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又有利于诉讼的进行。
被害人可以在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为了便于被害人行使这一权利,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会在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自诉
可以委托近亲属担任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
民事诉讼可以委托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应诉,但需要有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意,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代理人的人不能成为代理人。
可以委托近亲属担任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诉讼代理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
任何公诉案件的被害人都有权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但根据司法实践在下列情况下则是非常必要的: (1)无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2)被害人不能出庭或不便出庭,主要是指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某些案件涉及到被害人的个人隐私,被害人无法出庭,在这种情况下
收到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代表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一般来讲也就是有委托律师的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在诉讼活动过程中,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有:(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诉讼委
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置委托事务。如果需要变更指示的,需经委托人同意;但是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可以妥善地自行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及时报告给委托人。
通常情况下,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明的都是一般授权。一般授权就是授予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进行诉讼的基本诉讼权利,如起诉权、应诉答辩权、管辖异议权、申请回避权、提供证据权、出庭辩论权等。特别授权,就是委托人授予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实体权利联系紧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