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遗产继承人的确认,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时,遗产继承人由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没有遗嘱的和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
被继承人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时,遗产继承人是由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确定的,遗产也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的方式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时,遗产继承人是按法律规定确定的。
遗产继承人确认的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继承人是受遗赠人;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产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
遗产的继承公证在公证机构即公证处办理,在公证处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后,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公证处会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按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法定继承人
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如果遗嘱人对遗嘱继承份额没有详细说明的,由遗嘱继承人平均分割,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可以通过以下几类财产确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范围: 1、公民合法的个人财产。 2、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3、公民享有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 4、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可以,但凡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合法办理了公证的遗嘱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不必再检验遗嘱的合法性、真实性的问题。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经录音录制而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用口头形
遗产继承的份额,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份额,也可以协商分配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1
遗产继承人确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认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法定继承人,具有法定继承权。但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遗嘱指定继承人,也属于继承人范围,且其继承顺位优于法定继承人。
1、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2、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3、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