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因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是否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取得继承权;第二,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的遗嘱取得遗产;第三,遗产扶养协议制度,即受扶养人承担
一般情况下,财产继承的分配原则通常有以下的几点:1、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需要均等分配;2、体现养老育幼原则。有特殊困难,无法劳动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特殊照顾;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多尽义务多分,少尽义务少分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当这样分配:继承开始后,不存在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
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的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
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时的规定有: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特殊照顾; 4、其他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有: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3、特殊原则,即对继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比例原则是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因此继承人之间一般是应当均等分配,但是对于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以及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遗产分配有以下原则:遗产是个人生前合法的个人财产,死后继承如果有抚养赠与协议的按照抚养赠与协议进行;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进行;没有前两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