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遗产继承的分配比例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
继承遗产分配比例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
无人继承的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
遗产分割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规定的顺序和比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民法总则》失效后,《民法典》的规定法人解散的情况包括: 1、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2、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其他情况。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分配的方式: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因为代代位继承仅存在于法定继承权人之间,若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丧偶女婿在对岳父母完成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再婚都可以按照《中国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女方父母的遗产。
以下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任何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为明示放弃;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如不放弃需明示;遗嘱继承人因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大致如下: 第一个就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第二个就是为了争夺遗产,然后去杀害其他继承人; 第三个就是生前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第四个是篡改遗嘱、销毁遗嘱等情节严重的; 第五个是遗失,情节严重,也是丧失继承权。 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