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6
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是必须出庭的,如果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审理。
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权利的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
1、被告即使不出庭,法院依然有办法继续开庭,通过登报公告该送达,公告期限为60天,公告期满后开庭,在法律上叫做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法院完全可以缺席判决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在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无法联系,
是否会维持原判,需要看具体的证据,如果上诉人证据充足,二审可能会改判。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
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离婚案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的民事行为,如果原告不出庭或者庭审时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
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一般会产生自动撤诉的后果。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案件起诉过程中,如果原告不出庭,并且在经过法院传票传唤的,也不提交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撤销起诉。如果原告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不回来的,也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拘传,或缺席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第二次开庭原告没有原因不到庭的话,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法庭可以作为撤诉处理。相对应的,被告方也可以按照法庭缺席起诉原告。如果是多次无故缺席,法院可以用拘传的手段传唤。不过民事案件一般是不会用这个方式的。
一般说来,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了,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离婚案件涉及的是身份关系,必须由当事人本人表达意见,而不宜由诉讼代理人转达。
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出庭,且被告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则法院可以按照撤诉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