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有五种。 (一)驳回诉讼请求 适用情形: (1)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 (2)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 (3)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4)被诉行政行为
审查起诉的条件有: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完整的法律程序;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机关是检察院,无论是公安机关侦查的普通刑事案件,还是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监狱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中国海警局侦查的
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来主持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审查起诉自诉案件处理的规定为: 1、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一、犯罪事实清楚的,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 三、自述人经两次依法,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是不可以的,审查起诉阶段不会作出拘留的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有可能会作出逮捕的决定,而不是拘留的决定,案件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司法机关即便是要采取强制性措施也不会是拘留,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行政诉讼中对于有关文件的审查可以从行政机关是否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条款等方面进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开发布程序,严重违反制定程序的,即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撤案是合法的,公安机关在案件的司法审理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对犯罪事实有了重新认定的,可以有新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的,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撤案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