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一、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继承开始后,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且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主要包括下列情况: 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等等。 遗嘱无效时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有: 1、遗嘱是受欺诈、胁迫所立; 2、遗嘱违反法律规定; 3、遗嘱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遗嘱被篡改的; 5、伪造的遗嘱; 6、多份遗嘱冲突的; 7、遗嘱人没有财产处分权的; 8、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
法定继承纠纷中,如有继承人联系不到,下落不明的,法院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依法开庭审理。继承人下落不明,法院公告后,因其没有表示要放弃继承权,视为其接受继承。所以,法院应当保留其应当继承的份额。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出现以下情况的,遗嘱法定无效: 1、遗嘱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导致的无效; 2、订立遗嘱的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遗嘱无效; 3、处分了别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 4、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5、串改和伪造的遗嘱。
以下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形下定立的;遗嘱是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见证人不适格等。
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并由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和地点。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1、伪造的遗嘱无效; 2、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3、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等等。
代书遗嘱的无效情形有: 1、被继承人不是出于本人真实意愿,选择由他人代书遗嘱; 2、没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被继承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方或者第三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无继承人的遗产范围: 1、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若继承人希望继续承包的则应根据合同或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2、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比如著作权、专利
承揽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