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交通事故的赔偿主要涉及到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理:交通警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共同负责接处警,负责事故现场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勘察事故现场,搜集证据。查勘后出具《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案件性质和情形进行认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量刑。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
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支出以及合理的费用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残疾赔偿金; 4、精神抚慰金; 5、伤残赔偿金; 6、营养费; 7、护理费; 8、残疾损失费用; 9、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应该当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经救治后死亡的可以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用等。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的内容有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的名称、住所;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交通肇事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交警主持调解,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给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方案。 2、保险公司主持调解的,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将赔偿款直接转给伤者。或者双方依据调解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由承担事故责任的人赔偿。如果购买了保险的,则先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后是商业保险,不够的部分最后由责任人赔偿。